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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田纪云
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
告。会议认为,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的规定和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报告对过去
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
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继续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
的方针,努力行使宪法规定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社
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
顺利进行。要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发展决策紧密
结合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抓紧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要切实改
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把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放在更加
突出的位置,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增强监督的实效,
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对执法机
关、执法人员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坚决纠正有
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的现象。要加
强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督
促这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加强勤
政廉政建设。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各项依法治理活动
更加深入、扎实地进行,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提高
全民族的法律素质。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为改
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要按照民主
集中制原则,完善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议
事效率和水平。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要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
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开拓进取,尽
职尽责,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
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人民日报》1 9 9 6 0 3 1 8 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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