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10日~22日)
决议决定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的决议
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
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将全国人大环保委改为全国人
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政
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