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韩杼滨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
为,一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检
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检察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思想重
视,措施有力,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取得了比较
明显的成效。报告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工作的总结是符合实
际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最高
人民检察院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
现象。要严格执行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惩治贪污贿
赂、渎职等犯罪,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继
续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检察工作的各项制度,发挥人民检
察院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人民日报》 (1999年03月1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