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李伯勇作行政复议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时说
制定行政复议法是必要的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行政复议法是必要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伯勇在今天向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所作的关于行政复议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
说,法律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对在此基础上形成
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法律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这次由法律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涉及行政复议机构的职
责、抽象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等几个方面。

  是否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一直是社会各界
和几次审议关注的问题。李伯勇说,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应当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因此,法律委员会建
议增加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
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
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二)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三)乡、镇人民政
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
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
施。”

  《人民日报》 (1999年04月27日第3版)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
email info@peopledaily.com.cn
电话:(010)65092993 (010)65091079
广告:(010)65092779 (010)6509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