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了财政部项怀诚部长关于199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
李金华审计长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发的审计报
告后,有以下的意见:
第一,项怀诚部长代表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1998
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中限制今年前五个月预算执行情况总的来说比
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秩序混乱问题
仍然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几乎存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
而且手段日趋隐蔽,金额触目惊心,性质十分恶劣。他没有很具
体的案例,但结合李金华审计长的工作报告中提供的许多典型案
例,以及若干部门在这次审计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的统计数字
来看,让我们真正看到,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确实是性质非常恶
劣,令人触目惊心。
我认为,人大常委会对此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点,大家发表
一点意见就不了了之,因为无论是从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
职责来看,还是从对全国人民的利益应当高度负责来说,我们都
应当以非常认真的态度,追问到底,看到问题得到比较彻底、比
较满意的解决,现在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的
时候了。
项怀诚部长在报告中说,国务院已经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特别
是那些比较严重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财政部进行检查
纠正。并表示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定项核实,坚决整改,
这种态度无疑是正确的,我认为人大常委会应当认真关心和跟踪
整改结果,在适当的时候,比如说在四至六个月后专门在听取国
务院就审计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报告,特别是对人大
及其常委会选出或任命的国务院组成人员,要求应当更加严格。
比如李金华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审计查出水利部弄虚作假,
乱拉资金建楼堂馆所,私设“小金库”,以及大量挤占挪用等严
重违法问题。其中提到为了修建高档写字楼,不择手段、弄虚作
假、顶风违纪。报告强调,国务院对上述问题非常重视,已决定
没收非法建造的水利调度综合楼,收回被挤占挪用的水利资金用
于水利建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我认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出或任命的国务院组成人员,
只要是违纪或是违法的,都应当更加严格地加以追究。建议人大
常委会责成国务院将上述问题调查个水落石出之后,分清性质和
责任,究竟属于行政领导责任,还是要负法律责任,或者是要追
究刑事责任,应当要求在适当时候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认真负责的
报告。
第二,我感到李金华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这次的审计
工作报告非常难得,一是在国务领导下国家审计署具体组织下全
国各级审计部门进行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从汇总的这份报告
中可以看出审计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那种披荆斩棘、不畏艰险
、不辱使命的精神;二是他们的求真务实的作风,报告一扫过去
笼罩在一些部门,一些地方的工作报告中,常见的密话套话大话
连篇的不良之气,令人耳目清新;三是在分析了审计当前财政预
算工作,预算收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一针见血地
提出了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两点意见: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增
加预算透明度,二要严格预算执行,建立部门违法违规的责任追
究制度。这两点意见都非常好,非常有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