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题报道

郭振乾报告1998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王炽 王雷鸣)全国人大财
经委员会认为,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的说是好的,建
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决算草案和有关报告。对审
计查出的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国务院应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
纠正,依法严肃处理,于6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
报告。

  这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振乾在今天下午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上代表财经委作关于19
98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时提出的。

  郭振乾说,全国人大财经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审
议意见,结合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所
作的《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工作报告》,对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在本次会议上所
作的《关于199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1998年中央决
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郭振乾报告说,国务院提出的1998年中央决算,中央财
政总收入5489.13亿元,比预算增加179.94亿元,
完成预算的百分之一百零三点四;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我国特
大洪涝灾害的不利影响,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提出
的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中央财政总支出6447.14亿元
,比调整后的预算增加177.9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百
分之一百零二点八。收支相抵,赤字958.01亿元,比年初
通过的预算增加赤字498.01亿元,控制在调整后的预算赤
字之内。中央决算数与向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
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5.98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增
加4.08亿元。中央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大,财政支出基本上
完成了预算安排,并注意了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财经委员会认
为,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的说是好的,符合九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
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要求,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
8年中央决算草案,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
关于199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郭振乾同时指出,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
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越权减免税、少征漏征税款等现象依然
存在;预算批复不够及时;一些部门挤占挪用、滞留欠拨下属单
位财政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违反财经纪律的状况相当普遍,财
经秩序混乱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郭振乾指出审计署在审计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收支情况中,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对维
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审计查出的问题,
有些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有财权的管理部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
,执法违法、弄虚作假、违规挪用财政资金,甚至屡查屡犯,必
须引起高度重视。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提
出的关于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好的,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
加以落实。

  郭振乾说,国务院在1998年中央决算报告中,还通报了
1999年1至5月份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1至5月份,
全国财政收入4157.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二十
四点九,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175.86亿元,增长百分之
三十一点五。全国财政支出3529.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
长百分之十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095.17亿元,增长
百分之十二点八。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627.9
7亿元。财经委员会认为,今年前5个月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
政支出稳步增加,下半年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依法积极
组织收入,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为更好地实现1999年中央
和地方预算而努力。同时,要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充分估
计面临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发挥财政政策
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郭振乾说,针对去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经委员会建
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应当继续认真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
财政工作提出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强化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预算
法,及时批复预算。建议国务院加强对财政部批复中央各部门预
算情况的检查,以及对中央各部门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情况的检
查,对尚未批复的要限期批复。从明年起,财政部要依法及时批
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要及时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预
算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要及时编制预算外资金收
支计划和决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

  其次,依法理财,建立部门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中央各
部门,特别是财政、税务、海关等组织预算收入和掌管预算资金
分配的部门,应当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依法行政,
严格要求,模范遵守财经纪律。掌握财权的部门凡制定涉及自身
利益的有关规定,都要报经批准。要建立部门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制度,对部门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以及由于严重失职和官僚主
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执法犯法的更要依法严惩。

  第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一方面,我
国财力并不宽裕,不少下岗职工、城乡贫困人口生活还比较困难
;另一方面,财政性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比较严重,铺张浪费屡
禁不止,巧立名目、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档次越来越高,人民群
众很不满意。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严格
支出管理,集中有限资金用于重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
用效益,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第四,改进和规范中央预算的编制工作。国务院要细化报送
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内容,增加透明度。报送内容应增
加对中央各部门支出、中央补助各地方的支出和重点项目的支出
等,具体内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向国务院财政部
门提出。国务院在《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细化预算的意见,财政部要
抓紧落实。

  第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国务院对去年增发的100
0亿元国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将结果报送全国人
大常委会。

  郭振乾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员
会要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
工作,当前要加紧起草中央预算审查监督规定,促进审查监督工
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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