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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8月1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收到《国务院关于提请
审议财政部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后,会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的汇报,进行了讨论。8月12日和
8月2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三十七次和第三十九次
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
员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为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决定加强宏
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批准,国务院调整了预算,增发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
设。国债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改
善经济结构,增加劳动就业,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
成效。今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和国
务院的部署,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外贸出口,稳步
推进各项改革,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
比去年同期增长7.6%,夏粮获得好的收成,工业生产持续增长
,企业效益出现恢复性回升,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但是,目前国
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下降
,消费需求持续不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物价连续下降的
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扭转。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采取更加有力的
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为此,国务院提出进一步加大实施积
极财政政策的力度:利用今年的预算超收收入增加城镇中低收入
居民的收入和农村扶贫资金;增发600亿元国债,主要用于在建的
基础设施项目、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
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增发的国债,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举借,列入今年中央财政预算,
相应扩大中央财政赤字,中央财政赤字将由年初预算的1503亿元
扩大到1803亿元;其余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借,不列
入中央财政预算。
财经委员会认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为了扩大国内需求,
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协调货币政策,适当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
的收入和加大农村扶贫工作的力度,启动和引导多方投资,加快
结构调整步伐,拉动经济增长,使去年用增发国债投入的在建项
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出口,促
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提出利用预算超收收入
增加支出,以及由财政部向银行增发长期国债是必要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经委员会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发国债和1999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财经委员会认为,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是一项重
大举措,要在充分总结去年增发国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问
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增国债的安排使用。为此,财经委员会
建议:
(一)抓好在建项目的竣工建设。今年增发的国债收入要优
先安排去年国债专项投资的重点在建项目,使其早日竣工,尽快
发挥效益。
(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要确保重点,注意投入产出效果,坚决制止
重复建设,也不能变相搞基本建设。对新上项目,要严格项目审
批程序,从严选定。
(三)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对地方配
套资金不到位的,不能批新项目。
(四)加强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贪污挪用和损失
浪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对
贪污挪用者一定要绳之以法,对劣质工程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
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要尽量采用
国产设备,以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六)去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应向全国人大
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1999年8月28日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人民日报》 (1999年08月3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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