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增发国债和一九九九年中央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在九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财
政部部长项怀诚代表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增发
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今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增发国债和调
整中央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议案,决定:批
准增发国债和1999年中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
中提出的建议。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充分总结去年增发国债加快
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和问题,并将去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
设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要认真做好今年新增
国债的安排使用工作,抓好在建项目的竣工建设,加强国有大中
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对新上项目要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注意投入
产出效果,坚决制止重复建设。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配套资金
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强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贪污挪用
和损失浪费;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建设项目要严格按
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尽量采用国产设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
策措施,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更好地
完成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努力!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人民日报》 (1999年08月31日第2版)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
email.gif (361 字节) 
friend@peopledaily.com.cn
电话:(010)65092993;广告:(010)65092779 (010)6509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