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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
准199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00年7月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9年中央决算的
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
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9年中央决算(草案)》
,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9年中央
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
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
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按照《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
算的决议》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组织收入,切实按照批
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为更好地实
现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而努力。
《人民日报》 (2000年07月0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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