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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盯上”的个人信息如何保障?中消协张德志:对平台和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2021年03月17日16:28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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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丁亦鑫)在今年“3·15”晚会曝光的9个问题中,有3个都涉及信息安全保护,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对老百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该如何保障?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在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不断发生。随着不法分子技术手段的升级,单方面依靠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已难以应对。

针对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张德志表示,个人信息安全越来越重要,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成为维权中的重点和难点。以滥用人脸识别为例,不像人工设置的密码等信息可以挂失更改,人脸等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或被窃取后不可能再恢复到保密状态。生物信息收集后加上大数据分析,就形成了消费者的数据画像,若数据流进市场,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挽回的。

值得关注的是,“银发族”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今年“3·15”晚会上曝光出一些手机清理类软件利用老年消费者不熟悉操作,诱导欺诈老年消费者的行为。“由线上购买生鲜等生活必需品开始,老年消费者群体加快接触网络服务,但因其缺乏对应的辨别能力,这类人群的信息保护更值得关注。”张德志说。

今年两会期间,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成为了舆论关注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信息化背景下,个人信息该如何被合法合规的使用,是现行法律没有解决的,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尽快出台。

信息泄露问题引发关注,相关部门对于保护信息安全的努力也从未停止。2017年施行的《网络安全法》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2019年初,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完成了向公众征求意见的程序;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也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依据。

“可以看出,国家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张德志说,随着技术不断更新迭代,未来,需要进一步提升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购物、娱乐的同时,确保个人的信息安全。

“消费者当然需要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参与到维权过程中去,但这远远不够。”张德志强调说。

张德志表示,一方面,还需要增强监管的力量,从行政处罚上进一步提高惩处力度,在日常监管中,使用技术手段对相关主体进行普查、筛查,重点核查;另一方面,在民事权益领域也要强调平台等经营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侵犯后损失的确定,增强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整体而言,要通过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个方面的社会共识,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舒心地消费。

(责编:丁亦鑫、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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