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说:这让我情何以堪
本月19日,李某反复强调,在复检当天,不到1个小时之内,两家不同医院在其同一胳膊采血,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我不是梅毒患者,我正在教书育人,我还要工作生活。梅毒患者这样的称谓,让我一个27岁的女教师情何以堪!”李某称父母那段时间最担心自己想不开出事,而最让李某心痛的还有,男朋友因此与她分手,单位上同事们也议论纷纷。
9月13日,李某将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精神和经济损失共计100500元,同时公开赔礼道歉。11月15日,受理该案的高坪区人民法院已第一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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