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所救儿童栖身福利院 收养遭遇法律困境【3】--24小时滚动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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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所救儿童栖身福利院 收养遭遇法律困境【3】

2012年11月27日08:00        手机看新闻

  李艳雪:我们有一个审查的程序,你符合我这个条件的,就是说给孩子能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环境的,我们才可以对外寄养。如果说你愿意收养,他又找不到父母的话,到了多年以后,我希望公安部门给我们这方面的宽松政策。比方说几年以后,可以给我们出具一个弃婴证明,只有弃婴才可以往外收养。你在收养的时候就有这种条款,就是说如果找着亲生父母,必须解除这种收养关系。在这段时间收养是合法的,如果解除的时候,需要解除也给予一个不同于其他收养孩子的政策。

  在福利院递交给上级机关保定市民政局的《关于2012年打拐解救婴幼儿实施寄养工作的建议》中,福利院希望"以现有的寄养规定和借鉴河北邯郸市福利院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经验,把这些孩子本着先寄养、后送养的程序予以安置"。对于福利院提出想要为这些幼儿尽快找到稳定的寄养家庭的建议,保定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钱志国表示,根据现有政策,民政局只能安排这些孩子生活在福利院。同时,"寄养"也并不是万全之策。

  钱志国:家庭寄养它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说白了它里边也有好的一面,也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因素,寄养时间长了是会有感情的,你要是把他接回来,这个大人会受不了的,对小孩也不太好。

  钱志国进而表示,作为基层民政部门,虽然也有想让被拐孩子尽快回归家庭的心愿,但这需要公安部门的配合,也更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

  钱志国:咱们法律上对于打拐来的孩子没有收养的类型,就是说哪些人可以收养,哪些孩子可以收养。因为从法理上来说,他是有监护人的,只不过没有找到。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困惑,希望制定出台一个办法,有据有理可依最好。

  保定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赵斌也明确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想要这些孩子走进寄养家庭,也只能在2年之后。

  赵斌:严格按照公安部和民政部的要求,如果不按照那个要求,他现在寄养到一个家庭里,等到找到他的亲生父母之后,对孩子的成长都不利。目前在两年之内先这样抚养着,下一步涉及到其他的有什么新的规定,我们到时再协调再商量。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曾经表示,为了让被拐的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归宿,公安部和民政部正在协商修改有关条例,拟规定"超过一定期限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可以办理国内收养"。相关规定何时能够出台?被拐孩子怎样才能有个真正的"家"?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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