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前变卖全部家当
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戴着手铐脚镣的罗浩敏被带入法庭,现场的摄像机、照相机镜头立刻全部对准这名年近半百的中年男子,闪光灯亮成一片。2012年12月13日案发之后,罗浩敏落网,公安机关向媒体提供了罗浩敏的近照,当时罗的头发还是乌黑一片,而昨日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罗浩敏头发花白,面容憔悴。
为了证明罗浩敏抢劫的动机,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房屋买卖合同、机动车登记信息、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罗近年来的财产状况。其实,罗浩敏也曾是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因为赌博而毁掉了他原本安逸的生活。
罗家原在乐群路,房产拆迁后,罗浩敏的父亲从拆迁款中拿出数万元分给罗浩敏。罗用这笔钱做首付款,在银山小区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后来,罗浩敏将这套住房卖掉,还完银行贷款后,手里还剩下10多万元。他又分别用自己和前妻的名义,申请购买了两套经济适用房。此时,罗浩敏还花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汽车。
然而,赌博很快让罗承受压力。罗浩敏说,他曾经到鹿寨某赌场赌博,前后欠了6万赌债,因为还不完,债主又追得紧,就和家人跑到南宁躲避。罗自称在南宁搞过养殖,结果没有成功,继续沉迷赌博,又欠下7000余元赌债,由于还不起,他返回柳州继续躲债。
从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笔录中可以看到,即使罗浩敏沉迷赌博欠下赌债,旁人仍认为他有房有车生活宽裕。而在何彬的家属提出245万余元的索赔后,法官询问罗浩敏个人财产还有什么值钱的物品,罗想了许久后回答,在租住的房间中,只剩下一台旧电扇和一个电饭锅,他甚至在此次作案前,已将住处稍微值钱的东西全部变卖,只得款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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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抛尸法庭"纠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