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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 治理需落实超标车退出机制【2】

2013年05月23日07:46    来源:中广网    手机看新闻

  新国标限速20公里 电动自行车治理需落实超标车退出机制

  去年9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施行,其中规定:1、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得高于每小时20公里。2、整车重量不得高于40公斤。高于这个标准就属于轻便摩托车,需要按机动车来管理。

  但我们在街头经常会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轻松达到40公里甚至70公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销售商在明知消费者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下,却将超标设计的车辆推荐给消费者。原因很简单:有钱赚。

  有人认为,国家标准制定得过严,是无法执行的原因。对此,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朱西产认为,所谓“由奢入俭难”,对于骑惯了超标车的用户来说,即便是放宽国家标准,也很难满意。

  朱西产:现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去年发布的GB7258-2012的新国标,这些车辆就是违法的。从安全角度来说,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辆要走非机动车道,时速超过20公里就会构成安全隐患。但实际情况是,现在电动自行车的用户已经习惯了没有速度限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就算把限制放宽到25或者32公里都会嫌低。

  在电动自行车经历了野蛮扩张之后,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成为各地的当务之急。朱西产教授认为,除了地方严抓狠罚,抓紧落实超标车退出机制更为重要。

  朱西产:1.2亿超标车的市场容量是既有事实,这些超标车该如何退出?如果不能让这些超标车退出市场,新的合格车辆销售就会很困难。电动自行车的用户群体大多数是低收入群体,已经够买了超标车的人如何降低他们的经济损失,这笔钱由谁来买单。这些问题不是地方政府用简单的办法或地方的行政命令能够解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最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在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但都没有得到很好结果的原因。

  希望电动自行车早日驶出灰色地带,让由此带来的人祸少一点再少一点。我们希望所有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都快速而安全地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我们更希望骑车人要千万记牢安全第一,为自己,也为他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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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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