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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出行購票看身高還是看年齡? 網友專家各抒己見

2019年10月08日15:38 |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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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過去的國慶假期,各旅游景點游客爆棚,“人從眾”的景象屢見不鮮。多家旅游機構發布的“十一”黃金周旅游消費數據顯示,親子游已成為國慶假期出游的主流之一。與此同時,兒童優惠乘車標准的老話題,也隨著親子游熱度的增長一同升溫:乘地鐵身高免費標准是1.3米,坐公交卻變成了1.2米﹔乘坐長途汽車,有的優惠以身高、年齡雙標准並行,而乘坐火車則要按身高買票。

兒童優惠乘車標准,究竟應該“看身高”還是“看年齡”?不同場景下,劃分標准是否應有差異?針對網友普遍關心的熱點話題,強國論壇進行了解讀及梳理。

按身高還是按年齡?

當前,包括火車、公交、地鐵等在內的交通工具,兒童優惠乘車標准雖不一致,但普遍以身高作為優惠界定標准。例如,中國鐵路官方網站顯示:一名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如果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超過一名時,一名兒童免費,其他兒童請購買兒童票。兒童身高為1.2∼1.5米的,請購買兒童票﹔超過1.5米的,請購買全價座票。北京京港地鐵官網則規定,乘客帶領一個身高不滿1.3米的兒童乘車,兒童免票﹔帶領兩個以上身高不滿1.3米的兒童乘車,一個兒童免票。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受社會發展條件制約,公民身份証制度和技術不完善,兒童沒有隨身的身份証件,而比對身高則更加直接、快速,因此將身高作為兒童票優惠依據更為實際、高效。隨著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不少孩子年齡尚小,但身高早已“超標”。疾控部門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6歲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達1.2米,12歲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過1.5米。用身高作為兒童票單一標准,是否合理?對此,網友們也有不同看法:

觀點一:“雙軌派”——用身高、年齡兩項作為衡量標准

網友@快樂:身高超過的看年齡,身高不夠的就不用買票。比如6歲以下不用買票,如果6歲已經滿1.2米的帶上証件証明年齡。

網友@暖煙:現在小朋友都長得好快,孩子身高普遍較高,按身高不合理。

網友@冰彬兵:兒童乘車規則應更貼近現實生活,單純的根據身高判斷是否符合兒童免費規則未免有點“落后”。當然,免票與否,重在自覺,其維護的是兒童的基本權益。但按照年齡免票,帶來的結果之一,可能就是座位上的擁擠。

觀點二:“單一派”——依舊按身高作為標准

網友@芒果荔枝:還是用身高衡量合理些,年齡不好區分。

網友@斜率為正:看身高比較方便,每個人都掏証件得看到什麼時候,身高有個衡量目測一下就能通過了。

“雙軌制”是否可行?

根據身高劃定兒童的優惠政策被質疑“一刀切”,相關部門也正推出新政策以突破以往標准的局限性。今年7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明確對長途客運的兒童優惠乘車政策以年齡為判定標准,並就此向公眾征求意見。

《意見稿》提出,對持有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齡的有效身份証件的兒童,6至14周歲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並提供座位﹔6周歲(含6周歲)以下、不單獨佔用座位的實行免費乘車。而未攜帶有效身份証件的兒童,則以身高1.2米及以下和1.2米至1.5米為標准,分別執行免費乘車、客票半價優待。

對此,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部委從中央政府角度對兒童乘客優惠標准作出統一規定,將從“量身高”轉向“以年齡為主要依據、以身高作為補充依據”實行免票或半票,這一方向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應該充分肯定。

北京市京師(延吉)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琮瑋表示,在推行相應的保障措施以落實年齡制度的同時,應當除了規定認可身份証外,建立其他能夠証明身份的証件制度。“希望在經濟、公平和效率實現統一的條件下,逐步在公共交通領域放開兒童優惠票價以年齡為界限,將兒童權利落到實處。”

國外怎麼做?

不僅在我國,兒童票優惠政策在其他國家也是熱議問題之一。據新華社報道,美國旅游景點和公共交通是否對兒童免票、是否設置兒童票,沒有政府制定的統一標准,而是由運營相應景點和交通服務的企業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普遍是以年齡界定兒童票價。紐約市則採用身高界定兒童票,身高低於112厘米的兒童可免費乘車。

在愛爾蘭,五歲以下的兒童可免費乘坐交通工具,5歲到19歲以下可購買兒童票。據法國《巴黎人報》報道,巴黎和巴黎周邊的幾個省將從2019年9月推行一系列新的特許權利政策,其中包括為11歲以下的本國及非本國兒童,以及20歲以下的殘疾人提供免費乘坐地鐵和巴士的服務。此外,14至18歲的高中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半價優惠,並且可獲得巴黎市Vélib計劃中的免費共享單車賬號。

無論是按身高還是按年齡,歸根結底,是為了讓適齡兒童平等、普惠地享受政策福利。他國政策是否可以借鑒?如何在宏觀層面立法立規,讓免費政策覆蓋更為廣泛?正如網友@曉曉所言:“兒童作為祖國的未來,每一項與之相關的政策都值得我們去研究和發掘,塑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和空間,讓兒童更好地享受童年,即是每一位家長的責任,也是社會、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薄晨棣整理)

(責編:薄晨棣、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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