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法院回复“民间借贷纠纷案”称可继续申诉--强国社区--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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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法院回复“民间借贷纠纷案”称可继续申诉

2013年01月14日14:29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 彭心韫 李哲)近日,网友“黄丽娟”在强国论坛上帖,反映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其判决不公。今天渑池县人民法院向人民网“政在回应”栏目发来回复表示,日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进行了二审,认定黄丽娟承担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如果“黄丽娟”对此不服,可以依法再次进行申诉。

  网友“黄丽娟”在强国论坛上帖称,其丈夫上官振涛与原告胡明珂发生借贷纠纷,胡明珂将上官振涛与自己告上法庭。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判定上官振涛归还借款本息,自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她与丈夫从2008年起就开始分居,对丈夫的债务情况根本不知情,尽管她在法庭上陈述了上述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是法庭还是罔顾事实,让其承担其中一笔10万元欠款及其1万元利息,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渑池县人民法院在回复中表示,该债务发生在上官振涛、黄丽娟共同生活期间,被告黄丽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故2012年3月6日本院作出判决,上官振涛偿还胡明珂借款10万元及利息,黄丽娟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宣判后黄丽娟不服,提起上诉。三门峡中院经审理后于2012年7月8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终审判决。如果黄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依法再次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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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心韫、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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