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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反腐倡廉将让群众更满意 收获更多成果

2016年01月14日21:33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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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彭心韫 黄玉琦)12日—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发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14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专访,解读了公报亮点。

  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公报首先总结了2015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毛昭晖分析认为,2015年的纪检工作以问题倒逼政策措施的完善,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难点,循序渐进,科学把握反腐败斗争的节奏和力度,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如“将纪律挺在前面”和“抓早抓小”,控制腐败发展蔓延,实现标本兼治;如针对重要领域和腐败重灾区开展巡视,破解了集体腐败和系统腐败等。

  许耀桐说,2015年“打虎拍蝇”,纯洁了队伍,赢得了民心。此外,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前者为党员干部画出了理想信念的道德“高线”,后者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并强调党纪严于国法,都是推进制度反腐的重要里程碑,是2015年反腐的重大成就。

  全会首次对“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作出要求

  公报对2016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七点具体要求。其中一点是“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毛昭晖说,全会首次对“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作出了要求,其目的是在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同时,通过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毛昭晖建议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专司对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军队施政履职活动的监察工作。

  “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 力度更重、频次更高

  要求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许耀桐说,强调问责制,明确了各级党委要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可以预见,2016年问责力度将会更重,问责频次将会更高,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毛昭晖认为,做好问责工作,要强化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要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将施政履职问责、两个责任问责和违纪问责等问责制度加以全面整合完善。

  人民群众将从反腐倡廉建设中收获更多成果

  要求提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毛昭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的宣示,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2016年,社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将从反腐倡廉建设中收获更多的成果。

  许耀桐认为,从公报中可以看出,2016年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将常态化。2015年“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已经充分发挥,2016年,将着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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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玫、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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