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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创建卫生强市 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2016年05月11日16:55 | 来源:人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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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1日电 (张娅喃 实习生罗清平)今天上午,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林雨兰做客人民微博“梅州发布”系列访谈,围绕网民关注的创建卫生强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医改、疾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计生社会热点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解答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进一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

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依法严控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广东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目前梅州市各县(市、区)已全面落实。在新政策具体实施中,不少网友对其细则提出疑问,如生二孩的办理手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特殊情况下生育三孩的再生育条件、第一胎是双胞胎能否再生育等等。林雨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她指出新的《人口计生法》和广东省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不是“两胎”子女,所以,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可以再生育了。另外,这次修订条例的一个重大调整,就是取消收养子女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有网友反映接到关于生育补贴的电话,林雨兰提醒广大网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任何关于生育的补贴,希望大家接到类似的电话应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创建卫生强市 完善基层医疗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梅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梅州”的工作部署。出台了1+2文件,即《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梅州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开展创建梅州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镇”活动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卫生创强工作市县镇三级联创全面启动。

针对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后,有些部门和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有所放松,城市管理出现了一些反弹的现象,林雨兰介绍了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措施:2013年,梅州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梅州市关于建立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对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集贸市场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八大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责任也相当明确。她表示:“今后,市爱卫办将进一步加强督促各级和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城市管理,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市民提供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也欢迎广大市民多提宝贵意见。”

在完善基层医疗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林雨兰说:“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将统筹12亿元,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梅州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镇’创建活动。到2018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达到“卫生两基”建设标准,其中,40%以上达到示范镇标准。医疗机构硬件和软件将得到根本性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会有显著提高。”

此外,林雨兰还对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急救知识培训活动、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医学护士类资格证书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责编:张娅喃、李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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