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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反腐败成精准扶贫有力保障

陈磊
2016年09月19日09:0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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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扶贫领域反腐败成精准扶贫有力保障

 

  一夜之间,刘俊雄与刘憨雄这两个名字广为人知。

  他们“出名”的途径则稍显特别,分别身为山西省河曲县鹿固乡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因为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被中纪委点名通报。

  近日,中纪委公开曝光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刘俊雄与刘憨雄是其中的第一起。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曝光典型案例发现,在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涉及村一级的案例有5起,超过了一半;涉及县(区)镇相关部门的案例有4起。

  9起案件43人受党纪处分

  刘俊雄的问题是,以养羊为名申请河曲县畜牧局“以奖代补”项目扶贫资金,河曲县畜牧兽医中心原主任苗旺青等人验收时,刘俊雄谎称一块坡地上的羊就是自己养的羊,从而通过项目验收,骗取3万元补助资金,实际上刘俊雄从未养过羊。

  此外,刘俊雄还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11.24万元。

  刘憨雄则骗取危房改造、村民供炭款等资金7.66万元。

  同为村一级工作人员,甘肃省秦安县五营镇北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邵友芳则是截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问题。

  2015年10月,邵友芳为6户贫困户申请30万元精准扶贫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发放后,邵友芳要求6户村民将贷款转入自己的账户,由其及亲属使用。2016年1月,邵友芳私刻48户户主印章,编造苗木购买合同及领取花名册,套取扶贫资金4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则是快查严处。

  刘俊雄与刘憨雄一案中,两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当地共有8名政府机关人员因此案被党纪处分:河曲县畜牧兽医中心原主任苗旺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钱瑞峰、县扶贫开发中心干部王剑林、鹿固乡干部侯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集中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共有43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村级工作人员8人,占比为18.60%;县乡基层政府工作人员35人,占比为81.40%。

  党纪处分人数最多的是刘俊雄与刘憨雄一案,共有10人;其次是重庆市丰都县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共有9人。

  在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中,级别最高的是丰都县委原书记罗建极。2013年以来,在罗建极多次要求下,丰都县城乡建设委和部分乡镇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扶贫开发补助资金297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和场镇风貌改造。罗建极同时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纪委通报称,从曝光的9起问题看,涉案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纪委集中曝光扶贫领域腐败案例,体现了中央治理扶贫腐败的坚定决心,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扶贫领域的反腐败将作为一项特殊的反腐任务来抓。

  “只有治理好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才能真正打赢扶贫攻坚战,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杜治洲说。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反映了中纪委对严厉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中央纪委通过监督执纪保障党中央扶贫政策落到基层实处的坚定决心。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行动体现

  以中纪委名义集中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这还是第一次。

  2015年11月底,被誉为“史上最高规格”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

  今年1月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文章称,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查扶贫领域腐败,这直接关系到扶贫资金的安全与脱贫攻坚战的进程。

  在此前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始通报地方纪委曝光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例。

  一个佐证是,今年1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福建省纪委通报的6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比如,2013年,福建省安溪县脱贫办工作人员杨辉明未认真复核剑斗镇东阳村上报的补助对象名单,县农办副主任、脱贫办主任陈永春未能认真组织对申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导致东阳村将国家公职人员列为补助对象,并将不符合条件的同户人员进行“凑数”,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3月,中纪委通报1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至少4起为扶贫领域腐败案。

  今年4月22日,中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一,就是“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

  7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山西省纪委通报称,1至6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66件,处分337人。

  另外,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通报称,今年前6个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4件,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8月1日,中纪委对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杜治洲认为,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的发展脉络中可以看出,反腐败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也预示着中央要用纪律保障扶贫精细化,实现真扶贫、扶真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更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

  宋伟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中纪委根据党中央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为精准扶贫的政策实施保驾护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此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正是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行动体现”。

  通过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

  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历来高度重视,但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却屡见不鲜,不少扶贫资金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查处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在扶贫资金、项目增多的过程中,监督没有及时跟上,存在监督滞后、缺位、错位现象;改革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原有的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逐步显现,等等。

  对于解决问题的出路,宋伟认为,通过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标本兼治扶贫领域腐败,既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

  “扶贫领域的工作相对复杂,涉及环节较多,不同地区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工作程序制定严密流程,从而减少腐败机会。此外,在扶贫工作监管方面,既要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发挥主体责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杜治洲则认为,要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必须做到两点:第一,贫困识别过程的强制性公开。贫困户的确定过程必须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公开,不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上就算不规范,贫困户就不能确认,扶贫款就不能发放。第二,要继续严肃查处典型的扶贫腐败案件,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让老百姓提供腐败线索,提高惩治概率。制图/李晓军

 

(责编:贾蔚雯、管业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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