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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强大数据利用和媒体合作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2016年11月04日17:09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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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军在做客强国论坛(王喆 摄)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军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要通过加强大数据的深度利用和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的合作,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查看全文实录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消费者是关键,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辨假识假等自我保护等能力?李军表示,一方面,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大数据的深度利用,推进与消协组织、有关部门及大型企业、主要网络交易平台的数据共享和整合,深入研究分析,形成有指导作用的消费维权分析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消费者周知。

  另一方面,工商部门要努力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的合作与联系,利用“3·15”、“双十一”、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运用网络传播等新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普及有关网络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知识,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网络消费中关切的热点问题,发布网络消费提示和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努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

    “互联网发展迅速,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现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李军说。(王玫 实习生宋非霏)

(责编:王玫、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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