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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建局局长陈伟建: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

2017年04月13日09:26 | 来源:人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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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王先进 通讯员黄慧光)4月12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伟建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围绕宜居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

为加快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优美的发展环境,梅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陈伟建介绍说,该方案以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管理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逐级测评。市对县(市、区)每个季度测评一次,县(市、区)对镇、镇对村每两个月测评一次,根据测评打分进行排名,有关排名在全市通报,并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目前已开展三次市对县测评,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古村落保护齐上阵

网友对新闻中经常提到的“2511”这一关键词很感兴趣。陈伟建解释道,“2511”指的是广东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即选择2个地级市、5个县区、10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选择10类项目作为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该试点于2015年启动后,梅县区雁洋镇被确定为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镇,客天下旅游产业园被确定为省新型城镇化“2511”“美丽小镇”专项试点项目。

针对怎样保护和改善传统村落的历史遗存和人居环境问题,陈伟建指出,梅州先后有46个村落先后被列入住建部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约占全省三分之一,也是省内数量最多的地级市。其中梅县区入选数量最多,达15个。目前,梅州前三批40个村落已全部获得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累计获得中央补助9900万元,并均已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补助主要用于传统建筑和历史遗迹保护性修缮、建筑防灾减灾、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相关保护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小区停车位能不能卖?业主如何理性维权?

小区的停车位能不能让开放商售卖?牵扯到很多业主的切身利益。陈伟建明确,停车位的问题要区分对待:对于小区内依法办理了规划用地手续及报建手续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在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依法转让或出租;规划为地下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划分为车位出租,但不得出售;小区的露天停车位(除规划为开发商专有部分外),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进行出租经营,但出租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与此同时,网友提出目前许多小区建立了业主微信群。他认为,这在加强业主交流、改善邻里关系、创建文明社区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希望业主们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要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为准,不要盲目相信和散布不实信息、扩大事态制造恐慌气氛,做到合法维权、理性维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见成效 PPP模式将推广

访谈中,网友们都十分关注梅州的城市建设。陈伟建介绍道,梅州住建局牵头推进的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已连续两年申报国家试点城市。目前该市江南新城、芹洋内环路综合管廊项目有序施工,已形成管廊长度7.92公里。

陈伟建认为,推广运用PPP模式有利于增加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使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实现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目前梅州市的重点工程,如江南新城安置房、道路、综合管廊和公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在积极探索推广运用PPP模式。下一步,PPP模式在更多领域中推广使用。

访谈中,陈伟建还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管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等问题,回答了相关网友的提问。

(责编:王先进、李小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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