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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热点问题访谈之二:从谭维维道歉看音乐改编的边界

人民网 白真智 厉姣 王喆
2019年09月25日09:17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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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央视中秋晚会截图

“本以为是回忆杀,结果是魔性摇滚”、“重点不是改得好不好,而是有没有授权”。今年央视中秋晚会上,歌手谭维维演唱的改编版《敢问路在何方》播出后引发热议。该歌曲的原作曲许镜清发文批评,称对这次“擅自改编”的行为“各种想不通”,甚至中秋夜整夜未眠。他表示,“这种未经本人授权就擅自改编歌曲,且歪曲了作品本意”的做法,是“不尊重版权、不尊重原创作者的行为”。谭维维随后在微博上回应,就没有唱好《敢问路在何方》向许镜清道歉,谭维维工作室也转发该文并表示今后他们将更加谨慎,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改编和侵权的界限在哪?改编需要得到哪些授权?继《版权热点问题访谈之一:从周杰伦新歌发布看版权保护》推出后,人民网强国论坛记者再次采访专家,为网友解答音乐版权领域的相关知识。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穆颖介绍,谭维维表演的《敢问路在何方》歌曲,属于改编作品。首先,改编人在对原《敢问路在何方》进行改编前,应当取得歌曲原版权人的许可,否则涉嫌侵犯原作品版权人的改编权;其次,谭维维在演唱改编后的《敢问路在何方》前,应同时取得原作品版权人和改编作品版权人的许可,否则即涉嫌侵权。如果谭维维是自己改编并演唱,那么她需要获得原作品版权人的同意后方可改编和演唱。

音乐作品的改编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该行为是否侵权,要根据是否取得了权利人许可来判断。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版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对作品进行改编。因此,取得音乐作品版权人许可的改编行为是合法的,而未取得许可的改编行为则涉嫌侵权。改编后形成的新作品称为改编作品,改编人就其改编作品享有版权。歌手公开演唱经过改编的歌曲,既需要获得改编作品版权人的许可,也需要获得原作品版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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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兵兵、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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