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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把握转型机遇 “共抓大保护”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立规矩”

2020年01月06日11:10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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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薄晨棣)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指明方向、划定航向。长江经济带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如何把握“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将挑战变为机遇?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四周年之际,人民网强国论坛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经济学院教授罗来军解读。

战略调整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强国论坛:“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四年后回望,从“大开发”到“大保护”的调整有何重要意义?

罗来军:在明确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之前,长江经济带大开发的发展思路虽然推进了经济较快发展,但也出现了一定的负面现象。比如,粗放发展方式致使资源浪费严重,长江沿岸工农业用水量巨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长江经济带金属矿产尾矿利用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利用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仅为33%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近10%。同时,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仅就长江排污而言,长江接纳的废水量位居全国七大流域首位;长江经济带6.7亿亩耕地中,2.2亿亩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

从“大开发”到“大保护”的调整,一方面,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立了规矩,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设立了生态红线和禁令;另一方面,发展只能是绿色发展。这种调整不仅制止了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并开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了环境友好型高端产业的发展。

强国论坛:过去四年中,长江经济带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

罗来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环境的危害行为得以控制,生态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长江污水排放得到较好控制,很多支流以及干流段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垃圾污染等现象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极大减少了污染行为。树林、植被、湿地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强,一些地方的生态系统水平开始回升。

绿色发展势头良好,经济竞争力不断提升。长江经济带在化工围江、化工围城问题的解决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传统产业实现了较好的转型升级,而对于环境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不高的低端产业进行了淘汰或者搬迁处理,对新上项目加大了环保要求,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不准上马。同时,生态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清洁型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协调成效不断提升。中共中央于2014年成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后,统一性的管理机制不断地加强,地方自2015年起分别成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2016年12月1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暨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及沿江各省市尽早形成有机衔接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体系,抓紧建立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长江流域管理体制、长江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等重要制度。直到今天,跨区域的管理协调机制都在不断地完善提升。

把握转型机遇 坚定发展绿色产业

强国论坛:应如何把握“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将挑战变为机遇?

罗来军:对于曾经以重污染产业为支柱产业的沿江城市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道路,把挑战转变为机遇,要从两个层面认识:一,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或放弃污染性产业,代之发展绿色产业,对当地培育和发展可持续的长期核心竞争力和高端竞争优势是不二选择;二,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产业的替代发展并非一蹴而就,甚至早期阶段还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这就是所谓的“阵痛”。但是,污染的老路子是死路,没有出路;坚定地推进和发展绿色产业和高端产业,才有未来。

对于“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辩证关系和彼此边界,各个城市需把握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思路的四个层次:首先,要保护、修复和建设长江生态;其次,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谋划绿色发展,即发展不能破坏和干扰生态环境;再次,一些发展反过来能够促进生态建设;最后,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否则就要淘汰或搬迁。 

(责编:王喆、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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