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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稳就业先要稳企业 免、减、缓措施为企业纾困

2020年02月28日10:20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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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薄晨棣)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强化“六稳”举措,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如何理解从中央到地方接连出台的“稳就业”相关政策?人民网强国论坛专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解读。

稳就业首先要“搞活”企业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作为创造就业岗位的主力军,企业复工复产却面临着用工难、缺资金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强国论坛:如何理解“稳就业必须稳企业”?

李长安:要做好就业工作,首先得“搞活”企业。疫情下,不少企业负担加重,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例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这些政策的根本目的还是要救企业。只有企业保持稳定,稳就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但现在部分企业面临复工难问题,物流、人流中断,人员出不去,物资也运转不了。23日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强调,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打通人流、物流堵点,放开货运物流限制,确保员工回得来、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这对于稳企业、稳就业是至关重要的。

免、减、缓“大礼包”助企业复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连日来,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帮助百姓端牢、端稳就业“饭碗”。20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免”是指从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可执行到6月。“减”是指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3个月。“缓”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强国论坛:日前人社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这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如何看待这一政策?近期出台的“免、减、缓”措施对企业复工复产、稳就业有何积极作用?

李长安:降低社保费是近年来政府推出的减税降费系列组合拳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更多的是通过降低一定幅度社保费率的做法,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此次政策力度很大,直接提出了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做法;同时针对性强,对疫情中受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社保费用减免幅度更大,优惠期更长。此外还根据疫情的轻重,对湖北和湖北以外地区在社保费减免方面区别对待,体现了精准施策的原则。

另外,此次也出台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和经营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减税降费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保证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其支付能力。对此,人社部表示,出台此次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也就是说,疫情暂时的冲击和阶段性的减免社保费不会危害到整个社保体系的安全。 

(责编:王喆、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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