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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明:新业态下,需要有过渡性的劳动管理办法

2020年07月24日19:05 |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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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记者7月24日电(记者 周晶)疫情给今年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带来了很大影响,但同时,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众多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强大的活力和韧性,对落实“六稳”“六保”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疫情后每个行业都开启了数字化、智能化的进程,有些还绽放出新的光彩,出现我们超乎想象的新业态。”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会长杨志明说。23日,杨志明在参加由人民网强国论坛举办的“‘新业态 新机遇 新发展’启动数字经济新引擎研讨会”时表示,中国防疫和复工“两条腿”同时走路的独特方式,显现出独特优势,取得了非常不易的成效,其中新业态发挥了引领作用。

政策指引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导航

杨志明认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亮出了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硬举措。

此次《意见》出台引起广泛关注,对于《意见》出台的背景,杨志明表示,首先是市场拉动。因为有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才有了种种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第二是企业带动。许多企业化危为机,使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兴起。第三是科技驱动。新技术的应用正有力地推动传统业态的创新和重塑,不仅带动经济复苏,也给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不少便利。

杨志明表示, 13个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将进一步加大跨部门协调力度,其中的每项政策都明确到了具体部门,确保后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新业态为就业增添新机会

杨志明认为在线教育、虚拟产业园、新个体经济、共享生产等15种新业态新模式既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机遇,也为今年新的就业形势增添了新的机会。

“新职业源于市场的新需求。在新技术革命下,新业态‘无中生有、层出不穷’和传统产业‘有中出新、日新月异’交织演进推动了新业态的蓬勃发展。”杨志明说。

新业态发展需要制度保障

新业态虽是后来者,但依法规范不要姗姗来迟,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健全包容审慎的触发式监管机制。

如何在创新与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点,为新业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杨志明表示,新业态往往是从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走向以规范促发展的过程。不能套用工业化时期形成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来看待和管理网络时代出现的新型用工。

“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都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并存的状态,尤其是众多的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更需要有个过渡性的劳动管理办法。”在杨志明看来,当前新业态的用工出现很多新情况。例如华晨宝马与天津汽车生产线的员工共享,不解除原来的劳动关系,但是可以在新的单位打工,由使用方承担使用期间的劳动报酬等权益维护责任,这是一种全新的模式。

(责编:周晶、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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