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翁俊文曾因肾衰竭移植了母亲的一颗肾,如今植入肾脏又已衰竭,他的父亲要求再把自己的一颗肾移植给儿子。昨天上午,同济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这一例颇具争议的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申请作出判定:10票否决,1票赞成,不能为翁俊文移植父亲的肾脏。
翁俊文的母亲郭慧芳听到这一结果,默默落泪良久,她表示会尊重医院的决定,但又非常失望,“我们全家都希望能救孩子的命,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愿意”。
然而,当挚爱亲情遭遇医学伦理,需要考量的东西太多,面对越来越多亲人间活体器官移植的需求,同济医院伦理委员会行使着一份把关人的职责。据了解,去年,该院通过实施了80余例活体器官移植手术;在所有的活体器官移植申请中,约有10%遭到否决。
昨天,同济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工作,首次在公众面前揭开面纱,走到台前。
一个家庭的特殊决定
父母想接力割肾救子
翁俊文的遭遇非常特别。
5年前,年仅19岁的他,因肾衰竭入院,要么换肾要么终身透析,母亲郭慧芳毅然决定割肾救子,将自己的右肾移植给儿子。当时,他们就是在同济医院求医,配型成功后通过了该院伦理委员会的讨论审查,手术非常成功。
然而,今年1月,翁俊文再次病重住院,检查显示,母亲移植给他的肾脏因为他自身的IgA肾病缘故,已经失去功能,再次衰竭了。翁俊文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父亲翁先清提出自己要去配型供肾。“他妈妈都捐了,我为什么不能捐?”翁先清没有耐心等待其他的肾源,也无力承担因此会多出的15万元费用。
在翁家的强烈要求下,医院为父子俩进行了配型,结果显示,从医学上说,翁先清可以将肾脏移植给儿子。
一场决定命运的投票
十票对一票否决申请
昨天上午11点,同济医院伦理委员会召集11名委员,开会讨论是否通过三例活体器官移植的申请。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翁家父母接力割肾救子的申请。
会议不允许他人旁听,得出结论并完成所有委员书面签字后,才允许记者进入了解情况。
在场人员有包括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知水在内的几位医学工作者,还有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等社会人员,按照要求,伦理委员会内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是非医学工作者,他们会从社会、法律、伦理等多个角度,给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
讨论中,多数人表示不赞成翁先清为自己的儿子供肾,原因有三:首先,翁俊文已经接受了母亲的一颗肾脏,但5年内就IgA肾病复发,这是一种跟免疫相关的遗传性疾病,显示他的病情并不适合再度接受近亲肾脏移植;其次,翁先清已经56岁,将一颗肾脏供给儿子,他自己的身体将会承受极大考验,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他不能再失去劳动力;第三,由于换肾后肾病复发的可能性极高,肾脏移植后可能坚持不了几年,这对于家庭来说会造成极大经济负担。
魏业安是一名社区主任,是伦理委员会成员之一。他表示,从多个方面考虑,翁俊文坚持透析等待肾源会是更好的选择。
在座仅有一人投了赞成票,其观点是“担心患者可能因等不到肾源换肾导致失去救治机会”。
在2009年12月28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伦理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必须一致同意并签名确认,方可出具同意摘取活体器官的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对于申请采取的是“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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