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联合国大会以154票赞成、3票反对、23票弃权通过了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根据该条约的规定,其将于6月3日开放签署,并于第50个签署条约的国家批准该条约的90天后生效,外界预计这一过程可能要经过两年时间。
一旦该条约生效,意味着国际条约大家族中又增添了一名“成员”。《武器贸易条约》被外界形容为“有史来第一个监管常规武器交易的全球条约”,试图为全球范围内高达700亿美元的常规武器国际贸易制定出共同标准,这一条约对国际军控进程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战乱地常规武器泛滥已成祸害
在一些影视剧或电视新闻中,凡是涉及到战乱、动荡地区的镜头时,那些部落武装人员和叛军驾驶坦克、毒贩和海盗甚至黑帮人员手持冲锋枪的场面时常会呈现在我们眼前
较之于黄金、农作物、服装等商品,常规武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流通与贸易缺乏严格的国际规范,武器的非法交易与走私导致大量平民伤亡,对一些国家的社会秩序和安全环境造成极大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也并非所有的武器贸易都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自20世纪60年代,为限制核武器的扩散,国际社会对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尤其是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推动下,国际社会达成了一系列国际协议并建立了相应核不扩散机制,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桑戈委员会、核供应国集团等。
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拥有比较完善的管制体系相比,常规武器,特别是枪支、手榴弹、火箭炮等轻武器的管控一直没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致使大量常规武器“堂而皇之”地流入战乱地区,成为恐怖分子实施暴力活动的工具。
为避免常规武器贸易缺乏约束的状态,国际社会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者毛瑞鹏介绍称,早在1965年联合国就开始酝酿武器转让制度。但在冷战的背景下,这一提议缺乏实施的可行性。1993年10月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制度开始实施,对作战坦克、装甲车、大口径火炮系统、作战飞机、攻击直升飞机、军舰、导弹及导弹发射系统等七种武器的转让数量、种类、供应国和接受国的情况进行登记。2001年7月联合国还召开了专门的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会议,并制定了《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行动纲领》。
“武器走私对地区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非洲那些长期处于动荡和武装冲突的国家。在该地区各个派别和部落对常规武器的需求非常大,小武器、轻武器的走私已经对地区安全构成严重的挑战。必须要有这种规范性的条约,以规范国家间的常规武器贸易,还要打击常规武器的走私。”著名国际问题专家、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美国研究部主任、军控与国家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建群表示。
200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着手制订《武器贸易条约》。但此后磋商的过程并不顺利。2012年7月,所有国家似乎都在为达成一项规范全球武器贸易的条约而努力,然而,美国等代表团在最后时刻以“需要更多时间研究”为由,使条约再次没能通过。2013年3月18日至28日,在联大召集的草案磋商的最后一次谈判会议上,由于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提出异议,《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未获通过。但在这次联合国大会上,对条约通过机制进行了调整,此前草案在联大需要所有国家一致同意,而此后只需获得简单多数即可通过。这一改变为此后条约得以通过奠定了基础。
经历了7年的艰难谈判,本月2日,联合国大会在154票赞成的情况下,终于通过了《武器贸易条约》草案。这项仅15页的《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监管年交易价值达700亿美元的常规武器交易和预防数十亿美元的非法武器交易的全球性条约。
滕建群认为,一些西方国家对某些冲突地区或意识形态有差异的国家进行的武器禁运,也算是一种针对武器贸易的条款。只不过这是西方国家的歧视性限制,还不是国际社会的统一认识。
“从国际层面看,一直缺少针对武器贸易的约束性法律,有冲突的国家非常迫切需要这国际条款的管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月通过的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草案,是国际军控领域的大事。”滕建群说。
对于一波三折的《武器贸易条约》终于获得通过,毛瑞鹏也认为其意义很重大。他称,与此前的一些国际协议相比,这一条约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规范是为了使武器交易透明、可控;限制是要阻止武器流入特定国家和组织。规范是指加强国内监管体制建设,限制则体现为阻止向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国家出口武器,阻止向恐怖主义等组织出口武器。“可以说,这一条约为国际社会的常规武器流通定立了可以依循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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