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拐卖人口转移到网络,公安部摧毁特大网络贩婴团伙
2014年2月27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
去年以来,警方发现“圆梦收养送养之家”、“中国孤儿网”等4个网站涉嫌买卖婴幼儿,经查,这4个特大贩卖婴儿网络团伙由人贩子、网站管理员、买卖中介等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组成,嫌疑人通过设立网站、即时通讯群组、网店等方式搭建非法交易平台,组织贩卖婴幼儿。
点评:
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一直给予严厉打击,但拐卖儿童犯罪的成因十分复杂,既有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也有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漠等方面的原因,短期内难以根除。
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出现了新形势和特点,例如本案暴露出的利用网络以民间收养和送养为幌子的拐卖,公安部也陆续推出一系列打拐新机制,包括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信息通报核查机制等。希望在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逐步消除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
7、12岁女孩被生母虐死案呼吁具有儿童视角的反家暴立法尽快出台
2013年11月20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美慧虐待女儿小妍(化名)致死案公开宣判,李美慧犯虐待罪,考虑到其还有三个子女需要抚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3年4月27日,小妍被母亲李美慧殴打后急性腹膜炎发作,次日死亡。法医看到,女孩的四肢皮包骨头,肚子却肿大泛青。手臂上、大腿上,数个硬币大小的新伤呈鲜红溃烂状,而全身则遍布大量旧疤痕,甚至包括下体,头皮上密布着白色疤痕,像一张网,箍紧女孩的头颅。女孩的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遭受母亲殴打后呕吐物阻塞呼吸道致窒息死亡,而她身上的伤痕,却是七八年累积的结果,并且长期营养不良、发育不良。尽管老师早已发现小妍受伤、精神恍惚等异常,但除了找家长,别无他法。在小妍活着的时候,长达七八年之久,却没有得到任何救援。
点评:
该事件中,最让人震惊的不仅是孩子被打致死的严重后果,而是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尽管老师、周围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但虐待的情形并没有中断。法律中没有规定儿童被监护人伤害后相关人员应当报告的义务,实践中大部分人在面对这种情形时也缺乏报警以及帮助孩子的意识和行动。在特定的社会历史以及发展背景下,整体的意识改变也许需要一段时间,但是通过完善立法、执行立法并且宣传法律本身就是改变现状的过程。
反对家庭暴力立法已经进入了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为了使这部法律能够成为保护儿童免遭暴力的重要保障,法律应当体现出儿童视角,例如强制报告义务的规定是发现儿童伤害的第一道关口,只有具备发现问题的渠道才能提供进一步的干预。同时家庭暴力对儿童而言不仅是恶意造成损害后果的伤害,也包括时常发生的因为父母管教不当而实施的伤害行为,例如2014年5月20日,杭州发生女孩因抄作业被生父打死,其父被刑拘的案件;2014年3月31日,成都发生的,父亲8小时暴打儿子17次的案件;2014年3月18日晚,南京秦淮区发生一起13岁女孩逃学被父亲用钢管打死的惨剧。通过立法建立符合儿童需求和视角的反对暴力机制,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8、多部门发布工作意见 预防、严惩儿童遭受性侵害案件
2013年9月24日,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意见》针对预防儿童被性侵犯问题,对校园日常管理工作提出细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包括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密切保持家校联系以及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等。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强化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突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保护,明确了多个关键问题的刑法适用,强调对性侵害犯罪人适用缓刑的限制,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赔偿与救助。
点评:
上述两个《意见》分别从预防和惩治的角度关注儿童遭受性侵害问题。儿童防性侵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教育部等四部门的《意见》主要从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加强常规管理、密切家校联系、积极应对性侵犯事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做好预防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提出了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的《意见》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危害和特点,充分考虑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权利保障的需要,鲜明体现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从严惩治,明确了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原则,规定了公民尤其是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报案或者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上述文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加强对司法人员和对儿童有特殊职责人员的培训,提升儿童保护意识以及相关部门在实践中的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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