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彭心韫 王洋)近日,有网友在强国博客发文反映“会昌县委官商勾结,顶风作案非法征地”一事,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县委宣传部向“政在回应”栏目发来情况说明,表示:“博文歪曲事实,所指的建设用地在2010年经会昌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征收,征收过程中不存在强制、暴力等违规行为。”
近日,网友“救救会昌百姓”在强国博客连续发文,反映会昌县委“非法征地”。网友在博文中表示,自己是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居民王金飞,家住会昌县城文武坝镇小坝村新建会昌第三小学旁,早在1991年就领有国土证,并合法报建。后开发商与会昌县委、县政府官员“私相勾结”强征土地及房屋。
会昌县委宣传部对此事向“政在回应”栏目发来公函,回应道:“帖文歪曲事实,江西省会昌县文武坝镇居民王金飞的房屋位于会昌县第三小学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会昌第三小学建设项目于2010年9月27日经会昌县发改委(会投资字[2010]33号)立项批准,符合会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1月开始校舍主体工程施工,由于王金飞房屋未拆除,造成第三小学部分建设停摆,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为推进会昌第三小学建设,会昌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房屋征收。”
会昌县委宣传部还发来2013年10月21日下达的《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显示:“王金飞因拆迁行政征收一案,不服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2013年7月3日作出的(2013)赣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赣州市中院认定,原审法院判决维持被上诉人会昌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2013年10月21日,赣州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针对博文中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强征的过程中使用停水、停电及威胁人身自由等手段进行暴力逼迁”,会昌县委宣传部在公函中一并表示:“此为不实之词,会昌县在开展建设征地过程中,采取宅基地、产权房、货币三种安置方式供拆迁户自愿选择,在丈量土地和房屋面积时各农户都在现场确认,认定后,由县国土局与各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各个环节充分考虑以人为本。”
(会昌县委宣传部发来“现场图片证明”)
近期回应:
官方回应小学“收缴铅笔刀等管制刀具”:系两年前旧闻 铅笔刀使用不当确存安全隐患
贵阳回应“强迫2500名中学生伪装特警强拆” 将追查事件造谣者
网爆“温州市长儿子开车撞人打人” 警方回应:旧闻重提 非市长儿子